2010年3月30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在高度關注物質(SVHC)清單中新增了一項物質,即丙烯醯胺(英文名稱:Acrylamide,EC編號:201-173-7,CAS編號:79-06-1)。該種物質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需要了解對清單上物質應負的潛在責任。
至于丙烯醯胺是否需要授權,將在此后作出決定。
關于丙烯醯胺
歐洲考慮修改REACH法規(guī)
歐盟環(huán)境專員Janez Potočnik于2010年3月22日表示,長達1000頁的REACH化學品法規(guī)中,某些部分內容尚不清晰,需要修改,以加速使用安全物質替代有害化學品的進程。
目前,高度關注物質(SVHC)清單中只有30種物質(除上述新增的丙烯醯胺外,其他29種物質詳見Intertek最新消息CN-318),這些物質正在等待被替代;同時,優(yōu)先物質清單上還有另外7種物質。但是,目前替代物質清單上尚無任何物質。Potočnik建議這些清單上的物質都應該有所增加。
高度關注物質清單中現(xiàn)有的物質數(shù)量遠遠少于由公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聯(lián)合起草的REACH SIN List當中列明的350多種物質,也沒有涵蓋由部分歐盟成員國根據REACH標準確定的400多種物質。
“社會經濟效益準則”需要進一步明確
Potočnik說,REACH法規(guī)的表述不夠清晰,“如果需要,我們將修改內容,以促進實施!彼J為,“社會經濟效益準則是一個含糊的概念,”歐盟法規(guī)需要在這一點上作出明確的闡述。
根據REACH法規(guī),一種物質即使對人類健康或環(huán)境有危害,只要可以證明使用它的社會經濟效益大于造成的危害,并且沒有合適的替代品,它仍然可以獲得授權。
注冊限期不會延長
危害最大或者高產量的化學品的REACH注冊期限為2010年11月30日,對此,環(huán)境專員重申反對延長這一期限。而歐盟業(yè)界對是否能達到這一期限表示擔憂。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在注冊檔中詳述對化學品風險的管理,這樣才能繼續(xù)生產和銷售。據估計,這一要求涉及的物質有9000種。
根據REACH法規(guī),沒有在上述期限前注冊的物質不能使用或在市場上銷售。
在與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討論后,歐盟委員會計畫在2012年之前再增加106種SVHC物質,同時號召歐盟成員國提供建議和協(xié)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