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香港《大公報》報道,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,控方完成歷時4天的開案陳詞。控方指出,涉案的新鴻基郭氏2兄弟給予許仕仁甜頭,最大目的是希望藉許仕仁的官員或公職身份,成為新鴻基的耳目,[英國公司法]以便新鴻基取得港府內部機密資料,在談判時或決策時取得先機。據調查數(shù)據,港府處理西九發(fā)展區(qū)及馬灣發(fā)展項目期間,許仕仁與郭氏2兄弟時常私下會面。主控官佩理(David Perry)引用廉署口供紀錄,指郭炳聯(lián)承認在西九文化區(qū)發(fā)展事務上,當時身為新鴻基顧問的許仕仁提供很多“有價值的意見”,反映許仕仁達到“耳目”功能。
控方昨日分別讀出許仕仁和郭炳聯(lián)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,以及2007年2月至9月的行程日志筆記,發(fā)現(xiàn)2人的日程紀錄相同,認為許仕仁與郭氏2兄弟確曾不時會面。其中在2005年11月22日的郭炳聯(lián)的日程,明確寫有“關于馬灣,致電‘亞許’(Ah Hui)”,反映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,仍與新鴻基有私下聯(lián)絡。
據港府紀錄顯示,在2005年10月港府與新鴻基就發(fā)展馬灣出現(xiàn)分歧,主要是馬灣的水陸交通比率問題上膠著。之后在2006年6月,港府改由許仕仁為代表與新鴻基談判。許仕仁在會上向代表新鴻基的郭炳江提議,新鴻基可去信房屋及規(guī)劃地政局、環(huán)境運輸及工務局要求放寬交通工具比例,隨后新鴻基的新提議符合港府需求,馬灣爭議解決。主控官認為,事件表面上無問題,但當日許仕仁無向港府申報利益,又私下與郭炳聯(lián)會面,認為當日許仕仁只在談判桌上假扮持平公正,背后早已與新鴻基私通泄密。
在西九文化區(qū)事務上,新鴻基在2004年已透過合組財團形式投標西九項目。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,無申報利益,[英國公司年檢報稅問題]因此獲準出任西九督導委員會主席一職,并獲得西九的機密文件。至2007年每當港府處理西九事務如立法會會議、記者會、吹風會等前后日子,許仕仁都與郭炳江、郭炳聯(lián)2人會面。
主控官指,雖然新地所屬的財團最終無法取得西九項目發(fā)展權,但相信許仕仁已助新鴻基了解港府的西九項目內部政策,完成身為“新鴻基的政府耳目”工作。主控官更指,郭炳聯(lián)在廉署錄口供時稱,許仕仁在2004至2005年出任新地顧問期間,曾提供各式的寶貴意見,包括西九發(fā)展項目,認為有關口供充分支持許仕仁的港府耳目身份。
昨日控方完成開案陳詞,將會在今日起傳召證人上庭作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