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接受《第一財經(jīng)(微博)日報》記者采訪時,不少中介服務機構人士介紹一些投資移民客的“防騙”基本要領,提醒投資客在辦理相關事務時須識破四大“陷阱”。
陷阱一:拿到香港特區(qū)政府同意批文前要求交錢
在前文所述投資移民兩大步驟中常有一些打“擦邊球”的情況,拿到政府申請前,中介人士要求投資移民客把錢先放在香港投資,[注冊德國公司]以1000萬港元(7.7537, -0.0001, -0.00%)資產很難移動到香港為借口,要求客戶先把錢準備好,放在資產管理公司的一些短期理財產品內。實際上,在拿到正式文件前,投資客完全不需要將任何資產投資在香港,一切投資資產是在客戶拿到政府頒發(fā)的同意投資移民的批文后才開始算時間,所以投資者需要特別留意。
陷阱二:投資1000萬港元后即刻返現(xiàn)
在拿到香港特區(qū)政府的批文后,投資移民客的資產才需要正式進入。
以此次的假債券案為例,偽造假債券的老千以德金資源集團執(zhí)行董事繆泰來的名義,通過香港與內地的投資移民中介公司對外散布消息稱,有大量可轉股債券可以按照5到6折的價格低價賣給投資移民客作為投資移民的工具,投資移民客在支付了1000萬港元之后,將獲得面值1000萬港元的公司可轉股債券,之后再通過其他渠道返現(xiàn)給投資移民的客戶400萬至500萬港元。在這種大差價的利益驅使下,有不少想貪便宜的投資客會乖乖上套。
陷阱三:無牌中介騙錢害人
“能管理1000萬投資移民資產的必須是香港持有香港證監(jiān)會牌照的正規(guī)資產管理公司,銀行、保險公司、資產管理公司等,投資者應該盡量選擇大品牌、信譽度較高的公司!毕愀弁顿Y移民中介智易財富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說。
而德金資源方面稱,[注冊百慕大公司]有幾名投資移民客之所以急著贖回債券,是因為當時辦理投資移民的中介公司倒閉,擔憂血本無歸。但實際上,投資客如果購買的是合法產品,所有條款都會在合同上標明,而且投資者與產品供應商直接簽約的,即便中介倒閉了,也不需要擔心自己買到的合法產品出現(xiàn)問題。
陷阱四:投資垃圾債券渾然不知
即便投資者找到了可靠的資產管理公司,也不要覺得就可以高枕無憂,騙局無處不在。由于評級較差的公司為了把債券、股票銷售出去,會給予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顧問優(yōu)厚的銷售獎勵,所以有投資顧問努力推銷時,投資者應謹慎以對,保守型投資者則可以選擇評級較高的公司。